1、該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,不屬國家產業政策指導目錄中限制類、淘汰類項目,符合項目所在地的總體規劃、環保規劃,符合清潔生產的要求,應用先進技術,科學生產,注重科研。
2、該項目的建成投產有利于國內相關產業的發展,每年可為政府增加稅收2654萬元,解決下崗職工及閑散勞動力就業問題。同時減少了項目產品(硝化棉)的進口,可以為國家節約大量的外匯,并且產品的出口可為國家創匯,無論從民族工業的發展考慮,還是國內使用的經濟效益考慮,本項目具有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是可行的。